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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家”的土壤 将未成年人保护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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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6-02 11:21:43 打印 字号: |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顾薛磊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绝不是唯一途径。“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教育、挽救、感化失足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从孩子人生的第一所课堂、第一任老师——家庭、父母入手,营造温馨有爱的成长环境,督促父母正确履行监管教育职责,让孩子走在正确的人生道路上。

    长宁区人民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积极发挥司法能动职能,将司法保护作圆点,以涉少家事审判为抓手,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的前端工作。

    一所专门学校,弥合家庭关系。父母离婚的最大受害人是孩子,可能会导致孩子出现自卑、孤僻、过度逆反。就长宁区法院39年来审结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家庭情况来看,近40%来自离异单亲家庭。长宁区法院“为孩子父母学校”自1989年创办至今,始终秉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宗旨,要求涉少家事案件当事人参与教学,引导正确处理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努力修复家庭关系,为孩子成长营造和谐家庭氛围。“为孩子父母学校” 已合计举办62期,参与6500人次,接受咨询8000余人次。

    两个专业力量,关爱涉诉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能光靠法院单打独斗,更要整合多方力量。长宁区法院制定《关于少年家事案件心理干预机制的工作规则》,与区妇联“开心家园工作室”和虹桥街道平安办合作,充分整合院内外心理咨询力量,关注涉诉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长宁区法院在涉少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探索引入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长宁工作站参与诉讼,由社会观护员进社区调查、进学校听意见、进家庭做调解,避免未成年人因诉讼受到二次伤害,将家庭矛盾化解在法庭之外。

    三支监督队伍,助力亲情交流。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常有父母因情感纠葛阻拦对方探望、人为斩断亲情交流。为此,长宁区法院与上海市青少年事务中心合作组建司法监督人、社会监督人和亲属监督人三支探望监督队伍,并在此基础上,与团区委、上海市青少年事务中心共建全市首家探望监督场所——“青梓荟”,实现探望场所实体化,破解人为阻隔探望难题,顺畅探望的审执衔接,促进父母子女的亲情交流,弥合破裂的家庭亲子关系。成立至今,“青梓荟”已帮助近100名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效探望。

    四项工作机制,督促做合格父母。问题孩子的背后是问题父母。父母不懂得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采取打骂、体罚的棍棒教育或冷漠的情感忽视,都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长宁区法院探索并实践出了四项工作机制——对严重失职父母作出强制亲职教育;向监管缺位的父母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借助妇联社区家庭文明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平台实现家庭教育端口前移;以判后回访巩固家庭教育指导成效,让父母撕掉“熊爸妈”标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重视家庭建设”。少年法庭法官要抓住这个关键着力点,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妥善化解涉少家事矛盾,营造温馨的家庭环境,让每个孩子都向阳而生。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岢岚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