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让我现在过去领钱?”
“对!过来领钱吧!”
“哦,谢谢你们了,马上就过去了。”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被执行人徐某雇佣七旬老人栗某为其喂牛,做工期间栗某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右足第2、3、4耻骨骨折,后经法院判决,徐某需赔偿栗某各项损失共计15420元。判决生效后,徐某自动履行部分案款,剩余部分久拖未给,栗某遂向我院申请执行。
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了解到栗某系孤寡五保老人,生活困难,遂多次电话联系徐某,督促其尽快履行,起初徐某借口手头没钱,等卖了牛后会一次性还清。为进一步推进执行,承办法官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徐某有一定的履行能力,推脱履行系其主观认为栗某不慎受伤后故意讹他,经过承办法官多番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引导徐某换位体谅孤寡老人生活艰难,最终徐某将剩余案款全部交到法院。栗某拿到案款时脸上洋溢的笑容是对执行干警工作的最高评价。
执行工作中,我院始终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办案理念,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善意执行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方式,因案施策,多方面多渠道寻求解决之道,积极推动案件执行,彰显司法温度的同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