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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进乡村,司法温度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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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霞  发布时间:2023-03-21 09:56:4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近日,岢岚县人民法院以巩固拓展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着力点,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将诉前调解送到群众“家门口”,真正实现矛盾纠纷不出村。

案情简介

原告曲某某近日就岢岚县某某村整村提升中新建住房安置协议向岢岚县人民法院提起了12起诉讼,要求该村村民尽快履行协议中的自筹资金。一起历时三年之久的纠纷便摆在了立案庭法官案桌上,考虑到该案涉及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且正值春耕备耕时节,村民到庭参加诉前调解有诸多不便,岢岚县人民法院立即与所在乡政府取得联系并派出资深法官李凤勇、孙利平等一行五人深入村居一线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现场,面对情绪比较激动的村民,李凤勇、孙利平法官与群众围坐在一起,在频繁的“拉家常”中,认真倾听村民诉求,与村民深入交流,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答疑解惑,耐心解开群众心结,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起历时三年多的系列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在今后的工作中,岢岚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发挥“诉前调解”的优势作用,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一线,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岢岚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