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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岢岚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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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2-10 08:13:05 打印 字号: | |

 

山西省岢岚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1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2

一、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六、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 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3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4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

(四)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协调关心下一代、维护军人合法权益等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五)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六)审理各类再审案件。

(七)办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申诉等案件的审查和听证立案及诉讼服务工作;负责案件的鉴定、评估、审计的委托工作;处理来信、来访;负责各方转办和督办的工作;负责申诉复查工作。

(八)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民事法律文书及刑事法律文书中的民事财产部分,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

(九)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审判业务理论研究和宣传报道。

(十)办理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机关共内设5个内设机构,其中行政部门2个(综合办公室、政治部),业务部门3个(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另有派出机构1个(三井法庭)。以上内设(派出)机构规格为股级。

(1)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协助院领导处理政务;组织办理各类会务工作;负责行政、财务、装备、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与维护;组织落实司法警务及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其他应当由办公室负责的工作。

(2)政治部(机关党委)。协助党组抓好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本院人事管理、干警奖励、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3)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案件审查和听证立案及诉讼服务工作;负责案件的鉴定、评估的委托工作;处理来信来访、转办督办及申诉复查工作;统筹案件流程管理;负责审判业务理论调研指导、材料起草和司法统计工作;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

(4)综合审判庭。行使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国家赔偿、审判监督等审判职能。

(5)执行局。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民事法律文书及刑事法律文书中的民事财产部分,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部门收入总体预算说明

岢岚县人民法院2022年总计收入预算1179.1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收入1038.55万元,年初结转140.58万元。

与2021年预算934.68万元相比,增加244.45万元,增加20.73%,增加的原因:一是口径变化,因增加上年结转资金增加140.58万元;二是2021年新录用2名公务员、部分干警晋升职务晋级调资增加及社保资金等项目增加预算103.87万元。

2、部门支出总体预算说明

2022年预算总支出为117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7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63.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保、职业年金等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2.99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障等支出。项目支出509.42万元,其中121.2万元用于单位运转支出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247.6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经费和装备购置,2021年度部门资金结转使用140.5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和业务安全装备支出。

预算支出核算情况:基本支出669.7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68.11万元按2021年12月实有人员工资标准计算;商品和服务支出96.12万元中:公用经费按2021年12月份在职人数核定68.4万元,分列办公费28.8万元、福利费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万元,其它交通费用27.72万元。项目支出121.2万元用于单位运转支出52.82万元、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68.38万元,转移支付支出247.6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经费和装备购置,2021年度部门资金结转使用140.58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审判经费和装备建设支出。

3、2020年我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3万元,比2021年增加12万元,其原因主要是在编制部门预算时重复计算导致,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调整预算科目解决。

具体原因为我院预计2022年三公经费为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使用车辆支出。在编制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时,计划由公用经费解决13万元,其余7万元将在编制转移支付资金时编制,但由于操作性失误在编制转移支付资金时重复将全部三公经费编制到转移支付资金中导致三公经费预算重复,突破上一年度总数。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0万元,比2021年减少1万元,原因是压减实际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岢岚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6.93万元,比2021年预算99.34万元减少2.41万元,下降2.48%。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岢岚县人民法院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3.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6.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7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岢岚法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68.84万元,其中:项目资金项目4个,涉及金额121.2万元,主要包含单位运转类项目2个,金额40.86万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类2个金额80.34万元;转移支付项目1个,涉及金额247.64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我院对每个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广泛征求各业务部门意见,设立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的实施考核,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的绩效。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单位执法执勤用车实有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2.房屋情况;我院办公用房面积4400平方米,派出法庭三井法庭办公用房593.4平方米。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我院政府购买服务的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按照晋财政法(2018)163号文件由省高院统一组织实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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