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措施从来不是孤立的,融会贯通地使用效果更佳。近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拘传拒执人,迫使其筹措4000元执行款,进而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顺利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0年5月,晏某驾车将严某撞伤,二人因私了未成而对簿公堂。经法院判决,晏某应赔偿严某各项损失共计2万元。判决生效后,晏某仍不履行法定义务,严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案后,执行法官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晏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根据申请执行人严某提供的下落线索,大清早来到上高县泗溪镇某村将晏某拘传至法院。晏某面对“突然造访”的执行法官显得手足无措,急忙解释这段时间自己因病花费不少钱,目前还在治疗中,很难拿出多余的钱给严某。执行法官告知晏某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将面临更严厉的执行措施,希望他积极面对现实,想办法把案子处理好。晏某自知逃避不是办法,于是向严某提出分期支付计划,双方经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即晏某先向严某支付4000元,余款16000元于2021年5月31日前全部付清,本案至此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