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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分配捐赠款物失职失责 湖北省红十字会三名领导干部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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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2-04 19:29:39 打印 字号: | |

针对反映湖北省红十字会在捐赠款物接收分配中的有关问题,湖北省纪委监委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经调查,省红十字会有关领导和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接收和分配捐赠款物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违反“三重一大”规定、信息公开错误等失职失责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免去张钦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职务,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陈波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高勤党内警告处分。省红十字会其他责任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党组织依纪依规处理。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当前的头等大事,在这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战斗中,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重要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切实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纪律保障。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岢岚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