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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岢岚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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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08-20 08:31:05 打印 字号: | |

山西省岢岚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1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2

一、岢岚县人民法院2018年收入收支决算总表

二、岢岚县人民法院2018年收入决算表

三、岢岚县人民法院2018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岢岚县人民法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岢岚县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支出决

算表(一)

六、岢岚县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岢岚县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岢岚县人民法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岢岚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5、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4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岢岚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并对岢岚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

(四)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协调关心下一代、维护军人合法权益等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五)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六)审理各类再审案件。

(七)办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申诉等案件的审查和听证立案及诉讼服务工作;负责案件的鉴定、评估、审计的委托工作;处理来信、来访;负责各方转办和督办的工作;负责申诉复查工作。

(八)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民事法律文书及刑事法律文书中的民事财产部分,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

(九)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审判业务理论研究和宣传报道。

(十)办理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

2018年度我院机关共内设10个庭(室、处、科),其中行政部门3个(办公室、政治处、法警队),业务部门7个(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另有派出机构1个(三井法庭)。以上内设(派出)机构规格为股级。

2、决算编制范围

根据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岢岚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是岢岚县人民法院机关。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928.71万元,同比2017年907.85万元增加20.86万元,增长2.3%,收入增长主要原因为增加人员基本支出、社会保障支出、项目支出和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36万元、其他收入6.5万元为地方财政拔入司法救助资金。

2018年支出总计811.34万元,同比2017年1157.4万元万元减少346.06万元,减少29.9%。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支出和信息化建设投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87.59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377.03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10.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56万元,其中包含项目资金支出44.71万元、聘用制书记员经费补贴15万元;司法救助资金支出24.1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28.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2.21万元,占比99.30%;其他收入6.5万元,占比0.7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1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59万元,占比60.10%;经营支出299.56万元,占比36.92%,司法救助支出24.19万元,占比2.9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12.20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56.39万元,下降18.7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减少支出和2018年信息化建设较2017年信息化建设投入减少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岢岚县人民法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5万元,决算为17.75万元同比2017年决算安排24.29万元,减少6.54万元,减幅26.92%。

1、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无该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24万元,年终决算支出17.53万元,较2017年决算减少6.27万元,减少原因是在执行工作中充分利用执行查控系统进行网上扣划工作减少人员外出银行执行查扣工作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截止2018年底我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2018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0.5万元,决算支出0.22万元,共接待上级法院、兄弟法院5个批次37人,较2017年决算减少0.25万元,主要是按照有关规定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56万元,同比2017年214.55万元增加85.01万元,增长39.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中包含项目经费支出的单位运转物业管理费22.08万元、取暖费16.51万元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补贴15万元,其它交通费用22.08万元为在职人员公共交通补贴2018年列入单位公用经费预算支出所致。

2、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我院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采购金额9.42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我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支出,故无决算。

5、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院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故无决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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