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脚踏实地,奋力拼搏,收获2018
2018年,岢岚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县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县十六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按照“建一流法院,创一流业绩”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为决胜全面小康共建美好岢岚贡献了法院力量。
一、忠诚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聚力脱贫摘帽、转型升级、乡村振兴,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实际行动回应了县委“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的新成效,向省委、市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号召。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62件,审执结1150件,结案率98.97%,继续保持了审执结率综合排名全市第一、全省十七的佳绩。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保障平安岢岚建设。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64件,审结64件,结案率100%,75人被依法判处刑罚;维护基层政权安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恶案件1件3人;紧紧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加强配合衔接,保持反腐高压,依法审结贪污贿赂型犯罪8件8人,其中审结首例由市委监委调查移送的祁某某受贿一案,审结其他涉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6件6人,为脱贫摘帽和乡村振兴主战场精准攻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妥善化解民商纠纷,服务社会经济发展。重视涉案民生保障,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31件,审结631件,结案率100%。深入推进诉调对接,促使当事人自觉服判息诉,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278件,调撤率达44.06%;全力支持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改革,建立涉军“停偿”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快执工作机制,5件涉军“停偿”案件全部按要求如期审执结。
二、兑现承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举全院之力攻坚执行难,全力维护司法权威公信,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52件,执结440件,执行到位标的3313.29万元,结案率97.35%,位居全市前列,跨入全省第一方阵,“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决定性胜利。
——联动执行,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坚持党的领导,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的落地生根;报请县委政法委牵头25个部门、单位组成执行联席会议,分解责任、联动执行;配合组织、人事、民政部门进行人员调整、任用、提名的资格审查,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员信用监督;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参与见证执行活动;与人保财险、人寿财险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出诉讼保全担保、执行救助、执行悬赏保险,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协作备忘录,在监管平台推送失信被执行企业。“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并有效运作。
——创新执行,全面提高执行能力。充分利用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股票、证券、车辆、房产等信息进行实时查询,并将目光瞄准“微信”、“支付宝”等新型存储、支付载体,通过与腾讯、阿里巴巴相关部门的线下对接,全面破解查人找物难;在全市率先向申请执行人代理律师发出《律师调查令》,司法职业共同体联动促执行,顺利执结一批规避执行难案;首次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动员社会力量查人找物,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成功将藏匿在外多年的被执行人拘传到庭并实施拘留措施。
——强力执行,切实维护法治威严。密集开展 “零点行动”、“法网行动”、“雷霆行动”、“利剑行动”、“飓风行动”、“清网行动”等专项执行会战,将88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对424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网上司法拍卖3起,成交金额72万元,对2起涉案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对39名拒不到庭被执行人进行拘传,对24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对2名申请执行人采取罚款措施,将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5名“老赖”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引导2名申请执行人提起拒执刑事自诉。有力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当事人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实现,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三个90%、一个80%”四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
三、深化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独任制与合议庭运行机制顺畅有序;审委会由个案讨论全面转为类案裁判指引,强化了审判委员会宏观指导职能,下发统一全院裁判标准会议纪要2期;建立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和评价机制,审管办发布审判态势分析12期、通报监察建议50期,通过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对710件诉讼案件的质量进行评查;院庭长“关键少数”的骨干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从批案回归办案,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年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117件,同比上升30%,结案117件,结案率100%。
——积极探索内设机构改革。发挥首创精神,在全省法院率先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机构设置模式和人员配置模式,通过推进机构整合,简化办案层级,优化工作流程,推动审判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审判运行质效。改革方案报县委获支持肯定,被省高院点名要求先行先试推出全省可复制、可推广模式,现11个内设机构整合为5个综合部门,继续保持了全省司改的岢岚领跑模式。
——不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推进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争当全省法院繁简分流排头兵,民商事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比例提升至75%以上,并在刑事、执行案件中推进繁简分流,诉讼案件平均办理天数缩短至42.6天,执行实施类案件平均办理天数缩短至56.9天,繁简分流模式日渐成熟,“简案快审、普案细审、繁案精审”得到较好体现;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依职权通知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2案2人;大力推进电子送达与快递送达,探索完善送达新模式,司法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坚持弘扬文明进步婚姻家庭理念,培育良好家风,完善家事调查员、离婚财产强制申报制度,推行离婚证明书、探索设置冷静期、尝试家事裁判文书体现温情和柔性等。将心理干预贯穿整个家事诉讼程序的始终,由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员额法官负责家事审判,积极引导当事人之间恢复感情、消除对立、实现和解。建立家事审判联席制度,联合县妇联、司法、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召开家事审判联席会议交流家事审判、妇女儿童维权、青少年法治教育等方面工作经验做法,形成化解家事纠纷的有效社会合力。2018年,共受理家事纠纷案件152件,审结152件,结案率100%。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84件,调撤率达55.26%。
四、阳光司法,提升普法实效
——拓宽司法公开途径。努力拓宽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开裁判文书1028件,其中公开文书785件,公开信息243件;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率75.92%,位居全省第10;院庭长带头办理案件同步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全年共直播案件289件,观看、点播1.6万人次;执行案件涉案标的物全部网上公开拍卖、变卖,确保了司法拍卖的公开、公平、公正。
——升级司法公开平台。致力于以宣传为司法造势,以审执拓展宣传引导的思想,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对原有“两微一网”司法宣传平台进行全面改版升级,官方网站新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行公开”专栏,开通岢岚法院官方“抖音”,微信微博、内外网站同步上传、定期更新典型案例、工作动态、失信名单等内容,倾力打造立体化司法宣传格局,全方位展示岢岚法院新风采。2018年,官方微信用户名达到1200多名,通过“两微一网”发表8000多条内容,以家事审判为题材自拍、自导、自演一部微电影宣传片,撰写简报234篇,其中部分文章分别被国家级、省、市、县相关报纸网站转载,官方网站继续保持全国基层法院发稿排行第一,2018年再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
——突出司法公开重点。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行攻坚、审判质效等重点工作,坚持正面宣传报道,严守意识形态阵地,传递司法正能量。2018年,宣传各方面重点工作230余条,发布“扫黑除恶”宣传信息动态88条、开庭公告、执行公告1000余条,转发国内外要闻7000余条。
五、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
——提升诉讼服务品质凸显便民利民。坚持落实“最多跑一次”的改革意见,充分运用科技信息技术设备,将相关诉讼程序、诉讼须知等全部以二维码形式公示,实现收退费一次性、立案告知登记一次性、材料收转一次性;推行微信、短信、QQ、电子邮箱等电子送达方式,努力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畅通涉民生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实现立案接待、诉讼引导、材料收转、诉前调解“一站式”服务;坚持有案必立,全面杜绝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诉讼现象发生;及时将生活特别困难当事人的案件依法纳入司法救助范畴,年内经报请县政法委、协调县财政局为经济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4万余元。
——主动融入大局助力脱贫攻坚。坚持在脱贫攻坚主战场,加强党的统领,通过院党组号召、支部引领、党员带头向脱贫摘帽发起最后冲刺;以提升信息数据工作为突破口,以“扶志”为抓手,多措并举激发困难群众脱贫内生动力;积极开展“两帮”,以种植“党心林”等方式因地制宜进行整村提升;延伸审判职能,针对异地搬迁、插花搬迁户涉及新旧房屋产权等问题主动介入,竭力做好协调疏导工作;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涉扶贫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判、快执,确保不因个案而影响整体工作大局,充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拓展普法载体助推法治建设。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各种新媒体为广大群众提供最直观的“法治讲堂”;在“宪法日”、“法院开放日”邀请社会民众走进法院;将县域内典型案件、涉农法律法规、扫黑除恶相关内容等编辑汇总,定期在各乡镇设立的宣传栏进行更换,提高群众法治意识;组织干警入企下乡进户进行专项宣传,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全年共更换宣传内容8期,制作宣传条幅6条,深入12个乡镇发放自制宣传资料2500份。
六、从严治院,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固本强基,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示范作用,通过理论辅导、专题党课、主题演讲等形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深化党员干警的理想信念和爱岗敬业意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注重用身边的人和事来教育、引导、激励干警,培育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健康氛围。2018年再次获评市级文明单位,4名同志分别被省高院、市中院记功、嘉奖,2019年2月岢岚法院作为全市唯一“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先进集体”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
——正风肃纪,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要求。持续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审判执行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坚持挺纪在前,确保廉政警钟长鸣;结合政法队伍集中整肃活动,对照“八查八改八提高”具体要求,全面推动工作规范化、作风优良化,提振精气神;年内作为全市两家接受市中院政治督查的法院之一,中院督查反馈意见中特别对党建带队建、以严促廉的做法予以好评和认可。
——从高从严,接受监督改进工作。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关于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实施细则》,7次向县委汇报法院重点工作;定期以简报形式向县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工作,共计报送各类简报234篇;全面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加大与政协委员联络力度,年内召开听证会3次,开展专项执行活动3次,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见证执行工作;接受人大代表专题调研视察,对人大函询案件及时办理、主动回复并专题进行报告;自觉接受检察监督,主动邀请检察人员监督执行工作,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每案随案送达廉政监督卡,接受当事人监督;向社会公众公开四级法院官方微信二维码,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舆论监督,积极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法院各项工作最为繁重的一年,是面对各种压力极具挑战的一年,是法院人顽强拼博、担当奋进的一年,一年来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守旧,改革创新能力不足影响审判工作的可持续性;二是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办案难度日益增加,法官综合素质、办案效率、司法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懂法律、懂网络和懂管理的复合型信息化人才及司法行政管理人才欠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工作的开展;四是司法作风、司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对此,我们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吸收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尽最大努力加以解决。
目标坚定,斗志昂扬, 奋进2019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岢岚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与司法能力,持续推进司法改革与智慧法院建设,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为我县转型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机关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决站稳政治立场,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县委“12355”工作总体部署,积极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切实找准法院服务振兴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将讨论成果转化为创新有为的具体成效,确保党委决策和人大决议在岢岚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强化使命担当,切实提升服务大局水平。紧紧围绕县委“法治建设年”要求,强化司法服务保障。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保障平安岢岚;注重服务实体经济,妥善化解民商纠纷,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经济转型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岢岚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机制,强化信息化应用,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规范、透明的司法服务;加强涉民生案件审执,强化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效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增强全民司法获得感,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
四、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审判质效和公信力。理顺内设机构职能,优化审判团队运作,加强司法职业保障,最大程度激发改革活力;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家事审判改革、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五、巩固执行攻坚成果,持续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坚持攻坚之后不放松、不懈怠,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提高新收执行案件办理质效,加强旧存案件清理工作,高度重视执行案件源头治理,加大诉讼保全适用力度,严格规范管理终本案件,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促进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六、打造过硬队伍,夯实发展基石。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推进在司法实践中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之以恒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坚持正风肃纪与建章立制结合,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并重;强化党的绝对领导,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时代法院队伍。
风劲潮涌,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指导下,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使命,勇担当、善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大会决议,为岢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