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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中央督导在山西】协调联动聚合力重拳出击扫黑恶——我省政法机关雷霆出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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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9-11 21:37:08 打印 字号: | |

以任某军(绰号“小四毛”)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被太原警方摧毁、陈某志有组织犯罪集团39名犯罪嫌疑人被长治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运城闻喜县侯氏兄弟重大涉黑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
   黑恶不除,则民不安,国不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高度重视,省委多次对专项斗争进行研究部署,明确要求依法对黑恶势力犯罪进行严厉打击,深挖彻查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在全省政法机关的雷霆万钧攻势之下,截至8月底,全省共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582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000多起,一批犯罪嫌疑人先后落入法网,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
   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异地用警
   作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铁拳”,全省公安机关建立了系统化打击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专案专办,分级侦办,实行“无条件用警、无条件配合、无条件保障”超常规同步上案模式,并视情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指定管辖、异地用警、异地羁押等措施,确保扫得净、除得全、挖得深。
   公安机关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全警动员,坚决按党中央要求迅速投身战斗,明确了开展斗争的12个重点领域,形成了推进斗争的12项工作机制。
   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延伸打击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公安厅把打击文物犯罪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在全省同步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截至8月底,全省共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35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5人,追缴文物4337组5404件,一场斗争打出了一个“博物馆”。
   检察机关依法从快批捕起诉
   依法从快批捕、起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不在检察机关贻误战机、衰减力度,同时要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在侦查起诉阶段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
   为此,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本职,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坚持在办案中开展监督,严把案件质量关。同时建立了涉黑涉恶案件“绿色通道”,全天候受理移送案件。全面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办案小组,专班专人办理黑恶势力案件,形成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一条龙”办案模式。
   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及面广、涉案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的涉黑涉恶案件,检察机关均派员提前介入,提出引导意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截至8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派员介入案件105件,提出引导取证意见1620条。
   审判机关严格依法审理案件
   准确定性涉黑涉恶案件、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判决,让每个审判结果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审判机关提出的要求。
   省高院建立了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力量调配机制,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组成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专门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指导及调研工作。3次组织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骨干成员参加培训,加强学习,全面提高专业素质、能力。
   为了统一案件办理标准,省高院还制定了《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指引》《审理涉黑恶案件审查判断证据指引》等4个指导性文件,指导全省法院提升办案质效。同时要求严格依法审理,做到当严则严,当宽则宽,不枉不纵,不拔高不降格。
   司法行政机关强化辩护指导
   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同时必须依法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律师作用不可替代。
为指导律师依法依规开展黑恶类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省司法厅制发了《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编印了《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案例汇编》,成立了省、市两级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指导委员会。全省组织开展了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培训44批次,培训律师4351人次。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利是政法机关职责。政法机关同向发力,整体联动,黑恶势力便无所遁形。全省政法机关将借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契机,求深入、扩战果、办铁案、强综治、除隐患,主动接受检查和指导,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在3年内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奠定扎实基础。

 
来源:山西长安网
责任编辑:岢岚县人民法院